各镇区招商指南:
·石歧 ·西区 ·南区 ·东区 ·古镇 ·小榄 ·东凤 ·东升 ·黄圃 ·南蓢 ·南头 ·阜沙 ·港口 ·三角 ·民众
·坦洲 ·沙溪 ·横栏 ·大涌 ·板芙 ·三乡 ·火 炬 区  ·五 桂 山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镇区招商指南
— 坦 洲 镇 —

投 资 政 策

税收从优:
1. 关税: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三资企业,凡进口原材料制成品的,免税;有内销权的企业,其进口原材料制成品产品内销的,原材料进口时征关税。
2. 企业所得税:三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,前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;后三年减半征收;企业产品70%以上出口的,三年减半征收期满后,仍可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;基本所得税率24%,地方所得税率3%;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,所得税率按15%征收(减税期间按10%征收)。
3. 增值税:凡企业产品在国内销售的,按销售额的17%征收。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:应纳税额=当期销售税项-当期进项税项;销项税额=销售额x税率。

土地廉价:土地(三通一平)使用权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110元-130元。

建设指标:容积率:1:1.5;绿地覆盖率:>30%;密度:<30%;层书:6层以下;高度:24米以下。

内销政策:只要企业能平衡外汇,不设内外销比例的限制。

劳工政策:使用工人可自行先招聘后备案,可委托劳动部门招聘管理人才、技术骨干和熟练工人;也可委托坦洲理工学校培训各类人才。

外汇政策: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依法纳税后的利润、红利,可持董事会的利润分配决议书,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汇出。

环保政策:项目立项时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。投产三个月后,须向环保局作排污申报。


关于我们 - 网站指南 - 注册会员 - 广告业务 - 招聘英才 - 网站业务 - 合作伙伴

版权所有 2000©:中山市工业信息中心│电话:0760-8381890 传真:8385505│管理员信箱:admin@zset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