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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区招商指南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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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 惠 政 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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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转让费:
工业用地由镇政府统一规划,并负责“五通一平”(通路、通电、通水、通讯、通排水渠、平整土地)以及协助办理土地使用证。根据地理位置及用地面积等因素,优惠地价(包办土地使用证)每亩6万元起。
建筑报建费: 
从优收取建筑报建费,永久性厂房每平方米22.5元。
厂房出租:
厂房租金每月5--9元/平方米。
土地作价入股:
三角镇为鼓励和支持广大客商前来投资,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前景,镇政府可以有选择地以土地作价入股兴办合资企业。
供电:
优惠收取用电增容费。供电部门负责部配电箱的安装,材料价不超过市场同类牌子的价格;厂内的配电设施及线路,由客商自找合格的安装公司安装。
免税进口设备:
三资企业进口生产设备,其投资项目如属“国家鼓励类”和“限制乙类”,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,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;来料加工企业,设备实行登记监管免税进口。(注:免税范围不包括《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》所列商品。)
工商管理费:
对新办企业实行第一年免收工商管理费,第二年按工商管理费征收标准的25%收取,往后再根据企业的发展给予优惠。
企业协办管理费:
企业管理费(协办费)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协商解决。
代办通行证:
为方便外商统住厂的外籍管理、技术人员及台湾同胞出入境,三角镇对外经济办公室为上述人员代办“外国籍人员居留证”、“台湾同胞多次出入境通行证”。
制度保障:
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外商投资企业乱收费、乱摊派、乱罚款,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各项收费,除上级政府规定外,凡未经过物价部门审核及镇人民政府批准,外商投资企业有权拒交,并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现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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