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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区招商指南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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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 惠 政 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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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者到我区投资办实业,推动经济的发展,根据国家、省和市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区的实际,特制定本优惠政策
一、土地价格优惠
外来投资者需征用土地办实业,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可根据项目大小、地域不同和付款期限等在原规定优惠地价的基础上再下浮5%~10%。
二、报建费优惠
对客商投资项目建设的报建费收取,视其项目大小,可按规定标准的50%~70%收取。
三、初装自来水设施费用优惠
初装自来水收取供水设施费,收费标准经批准减半收取。
四、厂房、土地租金优惠
对租用本区空置厂房或土地开办实业的,视其项目大小,三年以上合同,免收6~12个月的厂租或土地租金。
五、对引资有功者奖励
对为本区成功引进外来投资项目的有功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:对成功介绍购买厂房或土地的,由出卖方按成交总价的5%给予奖励;对成功介绍租赁厂房、土地,租期不足两年的,由出租方将已收取头两个月租金奖励给引资者,租期在两年以上的,由出租方将已收取的头三个月租金奖励给引资历者。
六、对客商提供“一条龙服务”
凡是到本区投资办实业的,由转让土地或出租厂房的区属公司(单位)从洽谈、签约、办证、供水、供电、报建、招工到办理各种手续和处理各种关系,由专人负责跟踪,实行“一条龙”服务,不收服务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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