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服务
镇政府设立“招商引资服务办公室”(简称“招商办”),投资项目从立项报批、申领营业执照、土地办证、报建、供电、供水、环保、消防、通讯、社保、劳工办证等手续以及在企业投产后,在经营、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需要政府协助的事项,由政府招商办统一协助跟踪办理,并提供一个窗口办事服务(凡投资总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“三资”企业,中山市外经贸委授权我镇外经办负责审批)。
招商办服务基本原则:努力为投资者服务,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,提供完善、快捷的服务,服务过程中,招商办不另外收取服务费。监督电话:3220288。
2、土地使用
(1)、购买工业用地按地域不同每亩7.5万元起,每亩先交4万元,可提供三通一平(通水、通电、通路、填土)的使用。余款可分1-2年缴交。交款完毕即予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,使用年限五十年。土地使用允许转让、分割、出租、继承。
(2)、租用工业用地,城区范围内每亩3500元/年起,城区范围外每亩2500元/年起。
3、租用厂房
标准厂房每平方米7-8元/月,简易厂房每平方米5-6元/月。
4、供水
水费:工业用水1.05元/吨。每月用水量达到五千吨的用户,超出部分的水费优惠10%。工业供水安装:材料费、工程费按中山市物价局核定标准,优惠10%计收。用户可自购符合标准的供水材料,委托其它有资质的工程公司安装,并经验收合格后供水。
工业用水开户费:
4分管1011元、6分管1620元、1寸管2225元、1.5寸管6350元、2寸管10100元、3寸管22250元、4寸管32400元、6寸管6365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