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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大涌投资的客商,除享受中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,并享受如下优惠措施:
一、土地使用:
镇政府和村委会按照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, 对提供客商使用的土地,负责“三通一平”(通水、通电、通车和土地平整),采取出租或出让的形式提供使用的土地。
二、报建费减免:
集体与客商合资建厂, 而以集体名义征用的土地,可缓交镇的设施费。如今后企业与集体脱勾后, 厂房、用地需更名时,
按当时额定的费用补交镇的用地设施费。以集体名义投资建厂在工业区内的用地,不分报建档次,按工业报建分别减收30%-60%的报建费。

三、建筑设计费减收:
属村委会集体名义投资办厂,在大涌设计室设计的图纸,按工业厂房的设计费
,分别减收20%--60%。
四、供水供电缓交报装费:
上述企业的用水、消防报装费,先交50%,余下部分在两年内交清。供电报装,按厂企所在不同地区,缴交负荷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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