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 成品油业务经营资格(仓储经营企业) *
一、审批类别
审核
二、审批依据
国家经贸委《关于印发〈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国经贸贸易 [1999]637 号)
三、办理程序

四、审批条件
1 、投资方企业依法登记注册;
2 、油库建设经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,符合《石油库设计规范》( GBJ74-84 );
3 、储油罐及接卸条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、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,并满足安全、环保的要求;
4 、各项管理制度健全,有合格的石油检验、计量、储运、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。
五、申报资料
1 、工商登记复印件(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);
2 、油库建设经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,符合《石油库设计规范》有效证明材料;
3 、储油罐及接卸条件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明材料;
4 、公安消防部门的有效证件;
5 、环保部门的有效证件;
6 、管理制度健全的有效证明材料;
7 、合格的石油检验、计量、储运、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;
8 、仓储经营申请表。
六、承诺时间
20 个工作日
七、收费标准
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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