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◇ 服务指南->中山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确认


* 中山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确认 *

一、审批类别
确认

二、审批依据
《中山市墙体材料革新管理规定》(中府 [2003]59 号)

三、办理程序

四、审批条件
在本市范围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,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1 、符合市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;
2 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以及产品质量标准;
3 、属于国家规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产品;
4 、新建、改建项目投资规模在 500 万元以上(扩建项目不作限制)。

五、申报资料
1 、项目要求确认申请书;
2 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;
3 、项目选址意见;
4 、项目所在地域环境影响意见;
5 、项目所在镇区经贸部门意见;
6 、申报资料一式两份。

六、承诺时间
15 个工作日

七、收费标准
本局不收费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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